工作安排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同仁及各界朋友:
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本所为保障当事人、律师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春节防控疫情期间的安排告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原定于正月十七上班,因疫情原因暂时推迟,具体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2.本所采取分散办公方式开展业务工作,实行在家办公方式(有开庭、上诉、证据交换等及其他紧急重要任务除外)。
3.疫情期间,如有当事人紧急事务需要到访律所,请提前与承办律师预约到访时间,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敬请到访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4.在本所分散办公期间及疫情解除前,建议客户通过网络、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等方式与承办律师或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沟通,本所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本所还将尽力协调各级人民法院调整案件的开庭时间。
5.根据各地各级法院、仲裁机构、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近期陆续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相关法院、仲裁机构等单位确认和衔接相关工作调整信息,并与案件当事人保持持续的沟通,确保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合法权益。
6.对于刑事案件会见问题,请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家属理解疫情期间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如需急迫情况,承办律师将严格遵守监管场所在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进行会见。
7.本所服务的顾问单位在此期间可直接电话联系我所安排的对接律师,我所律师将及时完成法律咨询等工作。
8.请各位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做好自身防范措施,出门戴口罩、回家认真洗手,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区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此期间,三晋所仍将尽最大的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同舟共济,共克难关,一起打赢这场防控疫情的阻击战。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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